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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高中历史必修一至三重要历史学科概念解析(一)

必修一重要历史学科概念


1.禅让制:传说远古社会,黄帝以后黄河流域的部落联盟采用民主的方式推举部落联盟首领的制度。
2.王位世袭制:指王位在一家一姓中传承,父子相传或兄终弟及。
3.赋役:赋税和徭役的合称。赋税指历代统治阶级用强制方法向人民征收的实物、银钱等;徭役即历代统治者强迫人民从事的无偿劳役,包括军役、力役、杂役等。
4.郡国并行制:又称郡国制,汉朝时在推行郡县制的同时又推行封国制。
5.禁军:帝王封建时代,帝王直辖,担任护卫帝王或皇宫、首都警备任务的军队。因时代、文化与地域的不同,有其他异名同义的名称,如禁卫、亲卫、近卫、御林军等不同称呼。
6.宰相:宰是主宰,相是辅助之。它是国君之下辅助国君处理政务的最高官职。夏商是巫史,西周春秋是公卿,战国以后是宰相。
7.明朝的内阁:皇帝的侍从咨询机构,无决策权;是君主专制下的产物,维系了君主的绝对权力;内阁对皇帝负责,直接听命于皇帝,内阁大学士的权力来自皇帝的支持与信任。
8.英国的内阁:是君主立宪制下的最高行政机构,对议会而不是君主负责,要执行的是议会的法律而非君主的意志;内阁是国家的权力重心,君主不干涉内阁,更不能任意撤换内阁。
9.票拟权:指内阁辅臣在奏章上根据自己的意见用黑笔写上批示,然后经过皇帝首肯之后,才由皇帝用朱笔批上去(或者是批阅同意等字眼),再加盖玉玺方才生效。
10.君主制:以君主作为实际上的或名义上的国家最高统治者的政体。
11.贵族制:统治阶级中的一部分人掌握政权的政体。作为一种集体领导,
多实行任期制与选举制。
12.寡头制:指极少数人执掌政权。
13.债奴制是公元4世纪初期古日尔曼人建立法兰克王国后,开始实施的一种土地和奴隶相联系的制度,具体内容是大量平民因为破产而沦落为各个封建领地的领主的奴隶,无偿为领主服劳役与土地都成为了封建领主的附庸,债奴制到了后期由于土地的大量兼并而瓦解。
14.罗马法:指公元前6世纪末至公元7世纪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它随着罗马国家的发展而发展,呈现出较为明显的阶段性。
15.习惯法和成文法:习惯法又称为不成文法,指由国家认可其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而成文法是指由国家机关制度和公布,以成文形式出现的法律,又称制定法。
16.君主立宪制度: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一种政体,它保留君主,君主的权力受宪法限制,也称为“有限君主制”。
17.内阁制亦称责任内阁制。资本主义国家由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内阁由获得议会多数席位的一个或几个政党组成,经国家元首任命。内阁以总理或首相为首脑,下设有阁员,称为部长或大臣。内阁通常只对议会负责,并受议会监督。
18.国家制度,包括国体与政体,即内容与形式两个方面。国体(国家的性质),就是国家的阶级本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政体: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指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它与国家的阶级性质相适应。
19.资本主义:以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和剥削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社会制度。所谓资本主义国家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制度革命胜利后建立的国家,是维护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的工具。
20.联邦制:即“联合的国家”,是一种国家结构形式,联邦制国家由各个联
邦成员组成,各成员单位先于联邦国家存在。联邦成员国在联邦国家成立之前,是单独的享有主权的政治实体;加入联邦之后,虽然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但在联邦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联邦成员的主权仍受到法律的保护。
21.邦联制:即“国家的联合”,是指若干个独立的主权国家为实现某种特定目的(如军事、经济方面的要求)而组成的一种松散的国家联合。邦联制比联邦制松散,是主权国家的联盟,通常根据条约组建。
22.共和制:是指国家的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政权组织形式。共和政体区别于君主政体,包括总统制共和制和议会制共和制。
23.总统制共和制:是资本主义民主共和制之一。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揽行政权力,统率陆、海、空三军,行政机关(政府)和立法机关(议会)相互独立;由当选的总统组织政府。
24.代议制:是一国统治阶级从各阶级、阶层、集团中,选举一定数量能够反映其利益、意志的代表组成代议机关,并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管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重大事。代议制度,是间接民主的形式,包括议会主权形式(以英国为典型)和人民主权形式(以美国为典型)。我国实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代议制。
25.议会制共和制:资本主义民主共和制之一。议会拥有立法、组织和监督政府(内阁)等权力:政府(内阁)由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来组织,政府对议会负责,当议会通过对政府不信任案时,政府就得辞职或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只拥有虚位,没有实权。
26.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半殖民地”是指丧失了部分而不是全部的国家主权,政治上受到帝国主义国家的控制和奴役,但仍保持着国家主权形式上的独立和自主的“外壳”形象,经济上受其掠夺和剥削。“半封建”是指封建社会开始或已经解体,但又未完全解体;资本主义近代工业产生和发展,出现了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局面;同时,出现了新的阶级,即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这是代表社会进步的物质力量。“半殖民地”和“半封建”都有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内涵。
27.领事裁判权:是指帝国主义国家侨民不受居留国法律管辖的特权。主要内容是:该侨民在居留国犯罪,或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时,只由其本国在居留国的领事或法庭依其本国法律审理。
28.片面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的通商、航海、税收或公民法律地位方面给予另一国享受现实或将来所给予任何第三国同样的一切优惠、特权或豁免等待遇,此称“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的取得必须有条约和根据。最惠国待遇一般是相互的,缔约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相互享受最惠国待遇。但在有些不平等条约中,往往只片面规定一国享受最惠国待遇,而另一缔约国则无对等权利,因而是片面的。
29.闭关锁国政策:是指清王朝严格限制和禁止对外交往和贸易的政策。
30.“拜上帝教”:又称“太平基督教”,是中国太平天国领袖洪秀全吸收基督教教义、揉合中国儒家大同思想、农民平均主义思想而成立的特殊基督教组织。
31.湘军是晚清时对湖南地方军队的称呼,或称湘勇。曾国藩是湘军的创始者,他将湖南各地团练整合成湘军,形成了书生加山农独特的体制,成为镇压太平天国的主要军事力量。
32.大陆政策:也称大陆经略政策,是日本自明治维新后,“不甘处岛国之境”,立足于用战争手段侵略和吞并中国、朝鲜等周边大陆国家的对外扩张政策,是日本近代军国主义的主要特征和表现。
33.资本输出是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资本家或垄断集团为了获得高额利润或利息对国外进行的投资或贷款。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在国外直接投资办厂或与当地政府、个人合营企业,叫做生产资本输出。另一种是政府、银行或企业贷款给外国政府或私人,叫借贷资本输出。
34.新军:清末编练的近代化陆军。开始筹练于1894年;甲午战争后由袁世凯接办,改称“新建陆军”;1903年清朝在中央设练兵处;1905年练兵处制定陆军军制,各省设督练公所,将新军的编练推行于全国。
35.立宪派:即20世纪初,随着“新政”和“预备立宪”而崛起的资产阶级上层及其政治代表所组成的政治派别,以张謇、梁启超等为代表,主张在中国实行宪政。
36.新民主主义革命:是指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中的无产阶级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是无产阶级领导人民大众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
37.土地革命:是指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废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实现农民土地所有制的革命。这种革命斗争在国共十年对峙时期称土地革命,在人民解放战争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初期,又称为土地改革。
38.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国共产党倡导的以工农为主体的、以第二次国共两党合作为基础、包括一切抗日阶级和阶层的广泛联盟。它是一个包括进步力量、中间力量和顽固力量在内的广泛的统一战线。
39.运动战是一种军事作战方式,依托较大的作战空间来换取时间移动兵力包围敌方,以优势兵力速战速决。一些军事评论家将这种战术效果简称为“在运动中消灭敌人”。
40.歼灭战:是指全部或大部杀伤、生俘敌人,彻底剥夺敌人战斗力的作战。它不以攻城夺地为唯一目标,而是以歼敌有生力量作为主要目的,其主要特点是集中优势兵力,各个围歼敌人。
41.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恩格斯在19世纪工人运动实践基础上而创立的理论体系,包括三部分,即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分别是马克思、恩格斯受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法国空想社会主义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创立的。
42.社会主义:指科学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在社会主义社会,无产阶级掌握了国家政权。社会主义国家,一般指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标志是共产党执政,而且往往是采用共产党一党制,因此在世界上又被称为“共产主义者的国家”。
43.“苏维埃”:是俄文“COBET”的汉语音译(英文为Soviet),意即“代表会议”或“会议”。苏维埃制度是苏联的政治基础,是俄国劳动人民在反对沙皇专制统治的革命斗争过程中创造出来的政权组织形式。
4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45.政治协商制度: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社会各界的代表,对国家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举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的制度。政治协商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组织形式。
46.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47.依法治国:是运用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将国家事务的决策与
公民的行为纳入法律轨道。
48.村民自治:是农村居民依法自主管理本村事务的基层民主制度,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农村治理的一种重要方式。
“主权”:源于拉丁文supremitas或supremapotestas,意为最高权力;后来演变成法文souveraineté,用来指在自己之上没有其他权威的政治或其他权威。
49.“求同存异”:“同”,一是指与会亚非国家的遭遇相同,都曾沦为殖民地、半殖民地;二是都面临着发展民族经济和维护民族独立的任务。“异”是指与会国家的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宗教信仰、生活习俗都存在差异。“求同存异”就是要超越社会制度、意识形态的差异,为了共同的利益加强团结和合作。
50.联合国:是二战后期建立的战后国家合作组织,是一个统一的世界性综合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其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各国间的平等友好关系。
51.霸权主义:是指在世界上或在某个地区称王称霸的政策。泛指大国、强国不尊重他国主权和独立对他国强行干涉、控制和统治。
52.世界格局:在一定时期内,国际上各种基本力量对比所形成的相对稳定的结构和体系。
53.雅尔塔体系(雅尔塔体制),简言之就是美、英、苏三国首脑主要通过雅尔塔会议所确定的战后世界秩序和政治格局的基本蓝图,其实质是美苏两分天下。
54.两极格局:是以美、苏为中心,以两大军事政治集团、两大阵营全面对抗为特点的格局。
55.多极化趋势:是指世界格局在两极体制瓦解后向多极体制发展的总趋势,既包括世界经济力量结构的多极化,也包括国际政治格局的多极化,通常所指的多极化主要是国际政治格局的多极化。
56.第三世界:是指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在国际政治经济关系中地位比较低的国家和地区。在地域上大多处于发达国家的南边。第三世界国家也称为发展中国家、南方国家。
57.“独联体”是“独立国家联合体”的简称。“独联体”是独立主权国家的协调组织,以主权平等为基础。它的宗旨是为各成员国进一步发展和加强友好、睦邻、信任、谅解和互利合作服务,为各成员国在国际安全、裁军、军备监督和军队建设方面协调政策。
58.经济基础:即社会的经济结构,是指一定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各方面的总和。同物质生产力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各方面的总和。与“上层建筑”相对,是社会结构两个基本层次之一、社会生活两个基本领域之一。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一定社会的基础是该社会的经济关系的体系,即生产关系的总和,主要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分配关系三个方面。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是首要的、决定的部分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是互相联系、互相作用的。经济基础派生和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两者的这种相互作用关系表现为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发展状况的规律。经济基础是划分不同社会形态的直接的客观依据。按照经济基础的性质,通常把人类社会划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它的低级阶段)五种基本形态。在新旧社会更迭的过程中,常常出现解体着的经济基础和形成中的经济基础相互并存和斗争的局面。马克思和恩格斯有时亦用经济基础指生产方式。
59.上层建筑是指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相应的政治法律制度、组织和设施的总和。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对立统一。上层建筑包括政治上层建筑和思想上层建筑。政治上层建筑是指人们在一定经济基础上建起的政治、法律制度以及建立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政府部门、党派等国家机器和政治组织。思想上层建筑是指适应经济基础的社会意识形态,包括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哲学、美学、宗教、文化传媒等等。
上层建筑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各种制度、设施和意识形态的总和。上层建筑是一个复杂庞大的系统。它包括政治上层建筑和思想上层建筑。表现在:一定的制度、设施、是以一定的意识形态为指导建立起来的。一定的意识形态,又总是要求建立相应的制度、设施,以获得和凭借一下的手段和工具,使它得到广泛的传播,在社会中居于统治地位,成为支配人们的强有力的精神力量。一定的制度和设施,一经建立,又会反过来影响意识形态。一种新的政治上层建筑的出现,将会产生新的政治、法律的社会观点,并强烈地影响其他各种意识形态。上层建筑在本质上是人与人之间的思想关系和政治关系的统一。
60.国体∶国家的性质称为国体,具体的说,就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着国家的性质。国体即国家的阶级本质,它是由社会各阶级、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所反映出来的国家的根本属性。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各阶级、各阶层在国家中所处的统治与被统治地位;二是各阶级、阶层在统治集团内部所处的领导与被领导地位。不同类型国家的宪法对国体的表现方式却很不一致。资本主义国家宪法通常以“主权在民”“全民国家”等超阶级的字样规定国体,否认国家的阶级本质。而社会主义国家则公开表明国家的阶级本质,宣布自己是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包括总统制、议会制、集体元首制、单一元首制。
61.政体: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指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政体是与国体相适应的。由于历史条件和阶级力量对比等具体情况的不同,国体相同的国家,可能采取不同的政体,但都体现同一特定阶级的专政。如资产阶级国家有君主立宪制、民主共和制(内阁制和总统制)等不同政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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